(3)康复知识普及:不定期的、形式多样地对辖区管理人员、社区康复员(协调员)、志愿者、残疾人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让他们熟悉和掌握残疾人康复的基本常识和实用技术,并在社区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残疾预防、康复服务、康复训练等科普读物。 (4)转介服务:对于在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要向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对社区残疾人在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咨询和转介服务。 (5)人员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协调员的培训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承担。培训内容包括: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管理方法、工作流程、残疾与康复基本知识等,康复医生的培训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四、实施步骤
我市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分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成立专班,制定方案。 2、动员培训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一是召开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会议,二是组织各地残联理事长、专干、康复协调员及相关医院人员培训。 3、实施阶段: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培育活动。 4、验收阶段:2008年6月上中旬。上旬对各地的工作情况由市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办)组织人员进行预验收,中旬向省残联提出验收申请,并由省残联组织人员对我市培育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5、巩固提高阶段: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进入长效管理。 五、质量控制 1、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康复室设置达到70%,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以社区残疾人实际人数为基础,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到70%。 2、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90%。 3、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 4、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育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严格标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执行。 3、讲求实效。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直接关系广大残疾人的学习和生活,关系到和谐广水的建设与发展,要精益求精,讲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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