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关于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广水市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培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残社领导小组[2008]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宏伟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社会化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社区为平台,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康复技术水平,为我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基础,促进和谐广水的建设与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使这次培育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水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和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立国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市残联理事长汪建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指导检查、督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活动。
三、任务与目标
1、组织管理:以完善社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为工作目的,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将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内容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总体规划。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各地残联要结合实际开展康复活动。同时各社区居委会要配备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兼职),负责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康复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档案并加强管理,提供康复服务信息。 2、工作经费: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自相关费用。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社区康复站建设及社区康复协调员服务补贴,以确保培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机构建设:以市一医院、二医院、中医院、印台山医院、白泉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视力六类残疾人市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普遍设置康复室,开展日常康复指导服务,同时对已建立的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进一步规范、巩固、提高,并充分利用社区相关活动室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等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训练场地,其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按要求配置适合于肢体残疾人(含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训练的康复器材。 4、服务内容: (1)摸底调查、建档建卡: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类别、残疾程度和康复需求情况,对辖区残疾人进行分类建档,对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登记造册。 (2)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的指导下开展肢体残疾功能恢复训练;脑瘫儿童的运动功能、生活能力、语言交流的训练;智力残疾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能力、劳动技能等方面的训练服务;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及早期干预,培训聋儿家长,开展家庭训练;康复期精神病人的医疗与防治工作;为需要购买用品用具的残疾人提供供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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