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残工委发[2008]3号
关于印发《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规则和
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残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残工委通过举行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问题。
三、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主任主持,全体组成人员参加。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工作,通报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进展。
四、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协调重要的专项业务或解决临时性重要问题。由主任主持,副主任、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和秘书长参加。
五、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时间由市残工委秘书处商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市残工委主任确定,会议文件由主任签批。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由秘书处承担。
六、市残工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时,要委派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如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提出。
七、市残工委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市残工委文件印发各有关单位和地方;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落实并及时报告情况,秘书处要做好督促工作。
八、以市残工委名义发文,经有关成员单位和秘书处审核后,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以市残工委秘书处名义发文,由秘书长签发。
九、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各负其责,将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十、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与秘书处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十一、市残工委秘书处编发工作简报,交流、沟通残疾人工作情况。
广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认真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立和志在奉献的先进典型,倡导扶残助残社会风尚;鞭笞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丑恶现象,营造有益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社会气氛。
市教育局: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使残疾儿童少年与其他儿童少年同步实施义务教育;逐步提高学前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比例,着力扫除残疾青少年文盲;大力发展聋儿语训和培智教育;将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逐步纳入教育体系,力争使达到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中、高等院校;协助做好国家福利彩票助学工作。
市卫生局: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卫生保健权益,制定康复医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网络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负责残疾儿童的检查诊断,对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班)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医疗指导;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优生优育和残疾预防工作;指导、协调落实全市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协调做好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和城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市民政局:规划和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稳定并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参与全市精神病防治工作;负责将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特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并指导、扶持残疾人社团;通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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