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
一、办事项目:
残疾人信访工作
二、办事部门:
残联群宣部
三、工作职责:
1、实事求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事。
2、坚持“分级负责,归中办理”的原则。
3、区别情况,不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处理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的信件不超过一个月;疑难信件不超过三个月;紧急信件,随时办理。对来访者,尽量做到随来随谈,处理时限与来信相同。对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或查处情况。
5、重视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
6、要依靠政府信访部门,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
7、对来访者要进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许诬告他人,不准无理取闹。
8、对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结案后要整理归档。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3、《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
五、办事对象和范围:
受理本地区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和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方面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
六、办事文书:
填写市残疾人来信来访登记本。
七、办事条件:
1、持有广水市残疾人证;
2、具有本区长住户口;
3、不受年龄限制。
八、办事程序:
详细登记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内容和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方面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答复。
九、办事标准:
来信来访结案率100%。
十、办事时限:
一般的信件不超过一星期;疑难信件不超过一个月;紧急信件,随时办理。对来访者,尽量做到随来随谈,处理时限与来信相同。对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或查处情况。
十一、办事纪律: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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